首页 > 电子期刊 > K > 会计之友
进一步发展西藏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探讨
前期资金不少于2 000万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文化建设。 4.财政将出资设立西藏文化产业投资机构,吸收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大型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资金,实行市场化动作,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培育和扶持重点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投资经营,积极鼓励、支持文化企业<<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