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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展西藏文化产业的财税政策探讨

澳、台投资者直接在西藏投资兴办的企业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外省市区投资者在西藏开办的企业,从事鼓励投资的产业或项目,统一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三是对外国企业在西藏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取得的来自本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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