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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会计核算的研究
量。 (二)排污权持有期间的处理 企业实际发生排污行为时,借方登记“管理费用——排污费”,按排污量分摊的比例计算,贷方登记“累计摊销——排污费”;若是政府无偿分配的排污权,同时要确认收入,借方登记“递延收益”,贷方登记“营业外收入”,金额则按排污量分摊的比例计<<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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