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K > 会计之友

股东优先购买权部分行使之初探

律强制性干预,增强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赋予公司团体更多的意思自治权利。在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尊重其规定。依据《公司法》第72条第4款的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说明了在股权转让方面公司章程优先于公司法,也彰显了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K > 会计之友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