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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增值税扩围对融资租赁出租人的影响
银行、商务部(含原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有资质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其税负水平的变化情况。 一、上海增值税扩围试点与融资租赁交易的相关性 (一)我国现行的流转环节税费 我国现行的流转税制度基本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确定的<<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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