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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BT融资项目财税问题探讨
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195号)中规定对BT模式的营业税征收管理,无论融资人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其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融资方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收入,应全额交纳建筑业营业税,并<<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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