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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集团公司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

BY食品原料加工有限公司增加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5 180×3 000×13%=2 020 200(元)
  销售给卖场及食品化工有限公司水果的免征增值税额为:
  5 180×(2 000+1 000)×13%
  =2 020 200(元)
  两项合计取得节税收益404.04万元。当然,果园独立出去注册为新的法人进行运营可能会增加一些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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