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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业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给与该旅游行为相关的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扣除率为65%~75%,其计税营业额=营业收入×(25%~35%)。先申报地方各税,按季度进行单个旅游合同核实扣除项目金额,多退少补的税务管理方式。同时加强旅行社的财务核算管理,规定企业必须保存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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