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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业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营业额;旅游企业组织旅游者在境内或出境旅游,改由其他旅游单位或个人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该接团单位或个人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对以旅游景点服务的旅游业,从事旅游景点经营取得的门票收入,按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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