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研究开发税收激励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x Concession)的规定不同,所以新制度对此作出了具体的过渡规定。
三、澳大利亚R&D税收激励的主要内容
澳大利亚R&D税收激励的具体受益类型为“可返还/不可返还税收抵销”(refundable/non-refundable tax offset)。税收抵销的基数⑤是企业当年R&D的实际发生数(总量法)。通常只有在澳大利亚或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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