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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具体应用分析

比例向供货方收取费用150万元,缴税方式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的进项税金。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金=150÷(1+17%)×17%=21.80(万元),即超市向供货方收取150万元费用应缴纳增值税是21.80万元。
  方案二:形式上与商品销售数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而收取的固定费用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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