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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的思考
工薪应纳税所得超过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年终奖÷12×税率-速算扣除数)×12 (2)如果纳税人某(几)个月工薪应税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则先计算“合计差额” 应纳税额=[(年终奖-合计差额)÷12×税率-速算扣除数]×12 2.案例说明 案例四(参考案例一资料),如小李2011年<<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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