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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的思考
一,按照国税法[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既然将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所得,理论上应该按一个月的所得计算个税,但在计算方法上,却将年终奖除以12个月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在理论上难以讲通,这种“伪分摊”的计算方法,让大<<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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