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薪酬管理体系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合计=21+3+55=79元
(2)采用均衡分摊的方法:前三个月月均应纳税所得额=(4 200+3 600+5 100)/3=4 300元
个人所得税合计=(4 300-3 500)×3%×3=72元
方案(2)比方案(1)少缴个人所得税7(=79-72)元,在职工薪酬预算可行的情况下,采用月收入均衡分摊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具有明显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