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K > 会计之友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相关会计问题研究

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企业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尽管上述规定对合同能源管理会计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K > 会计之友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