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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相关会计问题研究

经营租赁业务,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规定,节能服务公司将合同存续期间应收的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并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与节能设备相关的固定资产,用能企业则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的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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