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L > 瞭望东方周刊

监狱风云

生各个阶段的学习课程,囚犯完成每学年的课程可减刑1个月,完成高中、大学和研究生课程可分别减刑3个月、4个月和2个月。参加并完成1年职业培训的犯人,可减刑2个月。
  根据中国《刑法》78条规定,具有下列表现的条件之一,构成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内外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L > 瞭望东方周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