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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升级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规定将“重大损失”作为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滥用职权的行为仅仅造成“一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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