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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的周佛海生死变局

民不致遭受涂炭,则准予戴罪图功,以观后效等语,批示该犯在案。似可免其一死,经交司法院依法核议,兹据呈复,该犯在敌寇投降前后能确保沪杭一带秩序,使人民不致遭受涂炭,对社会之安全,究属不无贡献。可否将该犯原判死刑减为无期徒刑,理合呈候鉴核等情。兹据约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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