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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升级
则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违纪行为。 “最高法规定了相应司法解释,据以界定‘重大损失’的标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高子程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根据2005年12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以滥用职<<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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