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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嫁给了顾维钧
合法妻子,除非她犯了“七出”之罪,即盗窃、不孝公婆、当众出丑、通奸等。在我和维钧分开这件事情上,我有我的过错,但都不属于这“七出”之罪。虽然我与我的丈夫除了那次他来奠祭我姐姐时见过一面,已经分离了近二十年,我仍自认是顾维钧夫人。我仍怀念那些和维钧在一起的时光,仍旧难<<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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