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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刘凡和他的厕所串串
由于“厕所”二字不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无法注册。一气之下,他取下响当当的“厕所串串”招牌,挂出了“仅此一家绝无分店厕所串串”长达12字、带有声明意味的新招牌。这一出格的举动,又引爆了成都“串串界”。在网络上,食客们编起了段子——问:成都哪家串串的名字最长?答:“仅此<<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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