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进行时
南都周刊2013年第29
免税进行时
共1页
2011.1.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称“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12.31对年应纳税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