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 “上帝之子”的“人间天囯”
理外事,内非所宜闻。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所以,早在太平天囯三年时,他就下过诏书整肃后宫,宣称“后宫为治化之原,宫城为风俗之本”。从今往后“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为此他还定下了好几条“永不准”和“斩不赦”。第一是对于天王的妻妾,统称娘娘,永不准臣下提及她们的姓名以及位次,提到后宫姓名位次者斩不赦。为避免看到娘娘的脸,臣下需要低头垂眼,永不准抬头偷看娘娘,否则斩不赦。臣下的话永不准传入后宫,有敢传入,传递人斩不赦,被传话的臣下也斩不赦。大约是在太平天囯十一年,洪秀全颁了一道诏书,事关“婚姻之规定”。他说天父造亚当、夏娃的时候,只不过一夫一妻,这是正确的。不过天父现在又说,一夫多妻也没什么不可以。他获得天父允准,增减臣下们妻子的数目。主要依据是官阶高低,上多而下少,按等级递减。天王的两个哥哥及干王、英王、忠王等人可以有6个妻子。数目不到的,应该补足,共迎他的寿辰。已经脱离天京的翼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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