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绥铭 揭秘“红灯区”
见得多了就发现了,其实要复杂得多、丰富得多。在四川亲眼看见亲耳听到一个复员兵来接一个“小姐”一起回家结婚。旁边的“小姐”哭得一塌糊涂,她倒没事儿,人家恋爱小一年啦。可是后来我又想了:那这还叫嫖娼吗?她还是“小姐”吗?所以啊,后来我就写小文章了:谁是“小姐”?只不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而已,上街买东西她就是顾客,回家她就是老婆女儿,孩子面前她就是妈。“小姐”只是一个角色,人扮演的一个角色,各种角色多了,怎么能都当成身份呢?怎么就成了标签给人家戴上呢?现在更是这样,有多少“小姐”其实是兼职的啊,业余的、临时的、一次性的、外出偶然做的,甚至旅游中捎带做的,都一辈子是“小姐”啊?扯什么扯。所以我反对“失足妇女”的说法,是比以前好了一点儿,可是一时一刻,做许多事情里的一种,就“一失足成千古恨”啦?那你随地吐痰也不道德,我叫你失足男人你同意吗?我一辈子都叫你失足男人,你不跟我玩命?男人找“小姐”,其实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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