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N > 南方人物周刊

张海的中国式越狱

公事公办,罗某找张磊和张海作笔录,将线索转交派出所侦破,抓获张磊的两名同犯。凭借派出所的破案报告书,罗某又操刀向法院出具关于张海检举立功的报功材料。2008年9月,广东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对张海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同时认定张海构成立功,将刑期从15年减为10年。其后,张海举报立功的案件,出现逆转。佛山警方出示的情况说明透露,因张海举报而被抓获的两名同案犯对抢劫拒不交待,检方未批捕,警方因证据不足释放他们。转至监狱服刑,张海故伎重演,再建“奇功”。2010年6月,身在韶关武江监狱服刑的张海,因检举揭发他犯余罪,获得立功和减刑。作为监狱行业潜规则,保外就医一度是“越狱”捷径。2009年7月,广东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获刑10年,却凭一份伪造的病情鉴定保外就医,直到一年后才被识破收监。知情人士透露,张海也曾尝试过申请保外就医,最终因其年轻且属“敏感人物”而作罢。然而仅过半年,张海又因发明“汽车前后
<<上一页  下一页>>

nfrw20140512

首页 > 电子期刊 > N > 南方人物周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