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色情业 犹抱琵琶半遮面
香港法例,只要凤姐口头答应警察的要求,凭警察的供词就可将她入罪。港人称警方这种做法为“放蛇”,这与内地的“钓鱼执法”庶几近之。根据规定,香港警察到一楼一凤处“放蛇”,最多能接受凤姐的手淫服务,而且必须事先得到高级警司签字允许。不过在实际的执行当中,一些警察会接受凤姐的全套服务,并在事后表明身份,以此作为要挟,不付费用就走。这种吃“霸王餐”的状况,曾引起一些“凤姐”抗议。一生的关系都是假的“你的家人,尤其是女性家人,如何看待男性家庭成员嫖娼这种行为?香港人怎样看待家人从事这个行业?”带着这些问题,我遍询了各位受访者。陆广几乎不需要任何组织语言和反应的时间,“当然不能接受!虽然她们不会认为你去嫖娼是犯了多大的事,但是会觉得你很‘核突’(恶心)、邋遢。”一位受访的香港资深影视人说,“不能接受,这是永恒的。我的朋友也多数是中产阶层,他们也不能让老婆知道自己去嫖妓。在香港,结了婚的人是绝对不能堂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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