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陌生人
数人没有难民身份,即使有也无法谋生糊口。但是,香港没有加入联合国1951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以及在1967年修订的关于难民身份的《难民议定书》,无法从法律上接收他们。他们每个月领取不足以独立支付房租的住房津贴,日子只能搭伙过。他们每周在固定时间去固定地点领取港府派发的食物——以南亚食物为主,有鸡蛋、牛奶、面条、苹果等。有人会将这些食物分作7份,按日取食,吃着吃着,食物开始变质,他们还是会吃下去,直至吃完。周周循环往复。有人吃不惯派发的食物,宁愿花五块十块去买一盆洗衣粉状的粉末,煮出家乡“年糕”的味道。他的母亲是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难民,持有临时通行证( 俗称“ 行街纸”)。他在香港出世,拿的不是身份证,也是临时的身份证明一些避难者形容香港是一座“开放的监狱”。重庆大厦是他们白天社交闲逛的场所,入夜再回到最廉价的居住地。因为旅行者的增多,位处黄金地段的重庆大厦,再不是他们所能承受的价格。受教育程度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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