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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届“柔刚诗歌奖”征稿启事
名参选者只能选择参选一种奖项,不可同时参选主奖和新人奖。每一资料仅能提供一次,同一参选作品多次发往指定电子信箱,将视为无效。 7.往届主奖、新人奖得主不能再参选,但往届提名奖得主可继续参选。 第二十一届“柔刚诗歌奖”评奖规则和程序 1.2012年11月15日开始,到12月31日,<<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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