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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思维的新瓶与旧酒

在是太难了。毕竟,互联网思维的一大法宝就是营销先导和粉丝哲学。这让营销距离传销仅有一步之遥。我们的消费者不仅善良,也缺乏防备心。发达国家的消费者,对隐私和个人信息非常重视,这些国家也有相应的立法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益,但中国的消费者往往不在意这一点。例如,他们会轻易地因为免费或者低价,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各种五花八门的应用软件,让自己的电脑成为互联网公司的广告战场。这些用互联网思维模式武装起来的公司,和与浮士德做交易的靡非斯特实际上也相去不远——提供诱人的承诺,浮士德(消费者)也自以为赚了便宜,实际上灵魂(身份数据/网上行为)已经出卖给了“魔鬼”。不过,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我们能稍稍抛开可能因为过度炒作对这个词的厌倦,以“互联网思维”重新思考市场竞争,依然是中国商业的一次集体进步。消费者能从中得到的益处,也将大于被“忽悠”的坏处。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方法并不新鲜,因为小米所处的手机产业,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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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gl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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