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Q > 青年记者
公民有自由,媒体归国家
及其必要的上级主管机关”,这就是简称为报刊等出版单位的“主办主管制度”。2001年修改的《出版管理条例》将上述三条条文序数改为第24、9、11条,并删去了第11条第2项中“必要的”一语,其它不变。按照“主办主管制度”,所有出版单位必须有主办单位,而这个主办单位还必须有上级机关,这就<<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