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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点是被告住所地和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住所地。因为假使侵权成立,被告住所地和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住所地往往是发生侵权损害最为严重的地方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梁书文曾说过,报刊名誉侵权之所以可选择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住所地法院管辖,是因为报刊在<<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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