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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传媒史纲要(1978~2010)
核心业务禁止民资和外资进入,但实际上民营文化企业采用各种变通之策从事出版活动。电影产业的制片和发行、放映等各环节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民营电影企业获得与国企同等待遇。允许中外合资或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建设电影院,非新闻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向民资全面放开、向外资有限<<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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