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传媒观点
意见并不代表广大民众的意见,而是资本集团利用自己把控的网管、技术和政府资源,极力维护和推销的意见。从这个意义上看,网络公司不断推出的各种意见领袖的意见不等于多数人的意见,更算不上社会共识,只能算作具有抓眼球价值的意见。——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李希光(《青年记者》,2013年5月上)新闻媒体关乎言论自由,司法部门关乎社会公正,在转型社会均扮演着异常重大的职责。与全球同行一样,中国媒体正经历从传统媒体到互联网时代的艰难转型。基于现实国情,中国新闻人又有着国外同行无从感受的艰辛,其压力是双重的。但这种艰难,正凸显了中国新闻界坚持、发展、成长的使命。而且,惟其如此,公信力已成为中国媒体最可依赖的保护,而公信力首先来自报道内容的客观公正。——财新传媒总发行人兼总编辑胡舒立(《新世纪》周刊,2013年第42期)新闻是自由的,但自由要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以自律求自由,这是到哪儿都要讲求的职业生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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