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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节制报道”叙述观

者通过消息呈现而非人物特稿的体裁展现,更适用于突发事件对新闻报道的要求。如《陈水总:邻居眼中的一个怪人》(《南方都市报》,2013年6月9日)对陈水总的叙述即采用消息体,报道的标题为“寡言少语、性格古怪”、“因低保向有关部门陈情”、“微博称派出所把年龄搞错”、“一天向警方投诉邻居6次”等,报道内容重在陈列来自各个渠道的事实,并未对“纵火犯”陈水总的纵火动因进行大胆的“推论”,而是把从事实中推导“动因”这一冲动交与读者。“节制报道观”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平衡突发事件的报道因及时性、不可预知性等因素的影响,与“节制报道”的理念存在一定程度的对抗,如何平衡这种矛盾与对抗,亦是本文讨论的重点。首先,突发事件报道的“及时性”与“节制报道”力求真实的矛盾面对突发事件,新闻记者多被要求尽可能“快”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节制报道”则要求记者通过事件亲历、多方调查以完成对事件尽可能“真实”的还原,这就不可避免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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