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就有公费医疗
奇闻怪事2014年第2
古代就有公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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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医疗社会保障有四种形式:公费医疗(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于1952年建立,享受的对象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目前不少省份正在加快推进取消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毫无疑问,在这四种形式中,公费医疗“含金量”最高,因为公费医疗指的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按规定向享受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保制度。也就是说,享受公费医疗基本上是“看病靠国家”,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相当部分“看病靠自己”。公费医疗这种特殊的医疗待遇并非新产物,其实古已有之。翻开唐代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唐代“公费医疗”的明显“痕迹”。唐宋规定,凡京师百署官吏、宫廷宦官宫女、南衙卫兵、各边疆民族驻京人员等,看病服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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