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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存疑

规具有反复适用的效力,还会造成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适用和违法,会出现更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从法理和法律的规定上看,判定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最终确定权在人民法院而不是行政机关。如果坚持把所有的行政法规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不仅违背法理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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