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浅议儒家法律思想之“以礼入法”
社会,因此有人说“以礼入法”是将不平等的关系融入平等的法律中,致使古代法律始终无法彻底地端正人的本位,人在触犯法律之后,均需先考虑其身份、地位,之后才适用法律。的确,“以礼入法”的法律实践既有道德又有法律,既有人治又有法治,“道德的温情与刑罚的残酷被极好地统一了起来<<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