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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
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2001年重新修订的《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样的帮助应为离婚财产分割完毕后,从一方个人财产中给予帮助,不能在尚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也不能将该制度<<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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