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预防对策
都对其监管行为进行了规范,特别是我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还专门规定了环境监管失职罪,它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然而,单凭法律的<<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