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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矛盾论解析
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公平正义,但究竟服务大局与公平正义孰先孰后?公平正义的实现有赖于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执法环境,常常以服务大局的话语在法律的自由裁量范围甚至突破法律执法,不是服务大局能够得到公平正义,而是公平正义服务了大局,公平让位于服务大局下的不正当的利益分配。<<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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