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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

避免造成进一步污染损害的扩大,否则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的故意。《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主观过错是指故意和重大过失。在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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