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论会见权的归属

信所谓的国际经验,如不能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再好的制度也难免会有“南橘北枳”的命运。将会见权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与作为律师执业权利的会见权比较还具有下列的优势:其一,回归权利的原点。首先,会见权源于辩护权。因为会见的内容是了解案情,目的是辩护律师帮助犯罪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