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纠纷调解机制变迁的社会选择以农村基层司法经验为视角
“法”裁判的法律规则,更别说一套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和司法制度,也没有职业法官,充当法官角色的不过是红色政权的政府代表而已。因此,依靠乡约和情理说服的调解就必然担当起解决民间纠纷的责任。这也是在当时具备的司法资源条件下对司法资源的充分应用,填补了法律的空白。法官职业化<<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