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改《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制度,确定土地产权的一元属性,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范围内的全体农民共同所有,即确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确保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以此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和经营权。第二,<<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