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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对中国的启示

投资者更有利的“投资”或“投资者”的规定。最惠国待遇条款受制于双边投资条约的整体例外。双边投资条约缔约国基于对整体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在条约中制定一些例外条款,以便为未来的对外国投资的管理留有一定的机动空间。我国与东盟签署的《投资协议》规定了类似于WTO一般例外、安全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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