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论重复追诉程序在我国的适用
前的错误判决,就只能重新起诉。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新的事实”的认定标准。由于对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中“新的事实、证据材料”的内涵理解产生分歧,造成适用法律的非规范化。以至,有学者在指出我国滥用公诉权重复起诉现象严重的同时,认为无罪判决之后重新起诉的<<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