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和解协议效力追问

数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典均视其等同于其他合同,不具备既判力和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②侵权纠纷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合同后,常因和解合同的履行及效力问题引发新的纷争,原本为纠纷终结者的和解却异化为纠纷制造者。这一悖论触及和解协议性质与功能之间的内在冲突:和解合同的调整对象为有争议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