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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效力追问
讼外调解协议成立的核心要件仍为双方互相让步、解决纠纷的合意,因此种类繁多的诉讼外调解如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形式所确定的调解协议理应纳入和解合同的外延,适用于共通的规则。和解协议之效力困境通过协商友好地平息争执、恢复秩序无疑是和谐社会语境下纠纷<<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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