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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制度检视

实实施必要的事务及事业,而在国家本身并无必要成为主体以直接实施之事项中,于委由民间的主体实施时,对于有不一定无法实施之虞的事项,以能够有效率地且有效地实施为目的,而依据本法及个别法之规定设立之法人”;台湾《行政法人法》(草案)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本法所称行政法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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